2008.1.4 9:57:22 上午 客服热线:10060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夹 | 客户留言   
搜 索
   
    最新公告
 当前位置:首页 > 公告 > 正文
 
全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专项斗争宣传标语
日期:2007-8-9 14:06:15 点击:

 1、人人爱护光缆,生活无限光彩。
2、网络因专业而安全,生活因信息而精彩。
3、光缆连南北,通信系万家。
4、电信网络安全,关系你和我。
5、关心网络安全,你我都有职责。
6、护线责任大,要靠你我他。
7、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举报盗窃破坏“三电”设施违法犯罪线索,举报经查证属实,给予奖励。
8、电网安全要靠你我他,幸福美满走进千万家。
9、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,请不要在输电线路附近钓鱼、放风筝、建房、植树。
10、全民动员,全民参与,坚决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;
11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器材是犯法,危及用电千万家;
12、保护电力、电信、广播电视设施安全,维护国家电网稳定运行。
13、保障通信线路畅通,确保湖北经济社会发展。
14、保护电力、电信、广播电视设施安全,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
15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,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。
16、凡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及周围新建、改建或扩建建筑物,必须办理有关电力设施安全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;违规违章建设,将依法强制拆除。
17、盗窃、破坏电力设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可判三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,甚至死刑。
18、家长和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护,不要攀爬电力线路杆(塔)、变压器台架、摇晃拉线等危害电力设施及人身安全的行为。
19、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持有合法的《营业执照》,不得收购电力、电信、广播电视器材。
20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、迁移、拆卸、损坏和盗窃、盗接电力、电信、广播电视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。

  [打印] [关闭] [返回首页]

Copyright © 2005-2006 www.xfcnc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中国网通襄樊分公司 版权所有 TEL:0710-3700662 FAX:0710-3700661
地址:湖北省襄樊市长虹北路10-1号通信大厦5层 邮编:441000 Email:zhb@xfcnc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