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人人爱护光缆,生活无限光彩。 2、网络因专业而安全,生活因信息而精彩。 3、光缆连南北,通信系万家。 4、电信网络安全,关系你和我。 5、关心网络安全,你我都有职责。 6、护线责任大,要靠你我他。 7、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举报盗窃破坏“三电”设施违法犯罪线索,举报经查证属实,给予奖励。 8、电网安全要靠你我他,幸福美满走进千万家。 9、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,请不要在输电线路附近钓鱼、放风筝、建房、植树。 10、全民动员,全民参与,坚决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; 11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器材是犯法,危及用电千万家; 12、保护电力、电信、广播电视设施安全,维护国家电网稳定运行。 13、保障通信线路畅通,确保湖北经济社会发展。 14、保护电力、电信、广播电视设施安全,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 15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,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。 16、凡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及周围新建、改建或扩建建筑物,必须办理有关电力设施安全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;违规违章建设,将依法强制拆除。 17、盗窃、破坏电力设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可判三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,甚至死刑。 18、家长和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护,不要攀爬电力线路杆(塔)、变压器台架、摇晃拉线等危害电力设施及人身安全的行为。 19、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持有合法的《营业执照》,不得收购电力、电信、广播电视器材。 20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、迁移、拆卸、损坏和盗窃、盗接电力、电信、广播电视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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